为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复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开展工作,在《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及公告
二、参加复试人员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名单见附件1)。
三、复试审核材料
复试前,考生需要提交学校复试工作方案中所列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如下:
1.准考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准考证);
2.身份证;
3.应届生:学生证或教务部门证明,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4.往届生: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或提供学历在线认证报告;
5.初试成绩单原件(若没有成绩单,则提供成绩打印件并注明查询网址和准考证号);
6.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思想政治品德、学习工作情况等);
7.享受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加分依据材料,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加分分值计入其初试成绩(在复试之前提交);
8.大学英语四、六级等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原件或复印件;
9.申请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并符合少数民族初试资格合格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应届生需提供就业协议,就业单位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往届生需提供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单位的骑缝章证明和户籍证明(复试之前提交);
10.考试诚信承诺书;
11.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或不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按时提交审核材料,或材料审核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提交合格材料的考生,将被认定为材料审查不合格,我院将取消该考生复试资格。
四、复试内容及形式
(一)复试内容
1.外语水平测试。口试,主要测试学生外语口头交流能力。
2.专业能力测试。随机抽取试题,物理学专业测试主要内容为量子力学,学科教学(物理)测试主要内容为普通物理。
3.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科阶段专业课程的掌握和应用能力,以及思想品德、心理素质、语言表达、专业技能、创新意识、实践能力、逻辑能力、兴趣爱好等情况。
(二)复试形式:线下现场复试。
五、复试时间及地点
(一)复试时间:2024年3月29日上午9:00开始。
(二)复试地点:青海师范大学城北校区西二楼212会议室。
六、复试要求
考生参加复试前需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学院网页查看相关通知,复试工作方案等,熟悉相关政策。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诚信考试,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行为。如有违禁,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试题等相关资料复制、外泄(包括但不限于上传网络、提供给其他人或机构)等。如有违禁,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考生若逾期不参加复试,将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七、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八、录取
(一)考生须参加所有复试环节的考核,在报考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内以总成绩排序,从初试和复试总成绩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复试成绩相同,按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取高分录取)
(二)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如果招生指标有调整,招生录取工作按总成绩排序递补进行。
(四)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各专业拟录取通知。预期不确认,视为放弃。
九、联系咨询
(一)考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后老师,电话13679457102,邮箱houxy13@foxmail.com;
王老师,电话15110960566,邮箱manvict@foxmail.com。
十、其它
(一)本方案由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解释;
(二)未经事宜参照上级文件和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执行。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