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
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复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开展工作,在《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及公告
二、参加复试人员
接收到青海师范大学发送的参加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三、调剂
(一)调剂时间
我院调剂时间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4月8日15点,考生可随时登陆我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b.qhnu.edu.cn/)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查阅有关具体安排。
(二)调剂条件
1. 调剂考生根据《青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调剂考生初选办法》综合考核,择优遴选。
2. 我院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3. 我院只接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调剂生。
4. 我院不接受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调剂考生和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调剂考生。
5. 考生调剂必须满足我校规定的必要条件,我院根据学科培养方向,结合考生的综合情况,充分考虑初试成绩、择优发送复试通知,基本条件及参考条件具体如下。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基本条件(考生必须满足) |
参考条件 |
0702 |
物理学 |
达到B类地区分数线;本科专业为物理学类或相近专业;报考专业为物理学。 |
学术成果、获奖、本科生创新项目(与学科相关)、CET4、CET6、参与学生活动等。 |
045105 |
学科教学(物理) |
达到B类地区分数线;本科专业为数学、物理学师范教育或相近专业;报考专业为学科教学。 |
学术成果、获奖、本科生创新项目(与学科相关)、CET4、CET6、参与学生活动等。 |
6. 考生填写和提供的信息务必准确真实,若提供错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调剂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调剂程序
1. 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入调剂系统,使用报名时生成的考生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并填写调剂到我院的志愿;未在网上填写调剂志愿的考生,不安排复试。我院一概不接受电话、电邮、纸质等方式的调剂意向。
2. 考生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在限定的时间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进行确认。不在限定时间内确认回复的,视为放弃。
3. 考生应根据学院发布消息及时进行复试准备工作,积极做好相关设备准备和调试工作。
4. 因个人原因导致复试准备不足,无法进行复试情况,考生需自己承担相应后果。
(四)调剂说明
1. 我院调剂时间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2. 对满足调剂条件的考生,学院充分考虑考生初试成绩,同时综合考核学生综合素质,综合能力、科研能力、专业素养,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学院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时间的先后顺序、毕业院校、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 如第一轮开放调剂未达到调剂复试比,研究生院将根据全校整体调剂情况决定是否开放第二轮调剂。如开放第二轮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仍为36小时。
5. 如第一轮复试结束已完成招生指标计划,我院不再进行调剂安排,调剂工作随即结束。
6. 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或不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试审核材料
复试前,考生需要提交学校复试工作方案中所列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如下:
必要材料:
1. 准考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准考证);
2. 身份证及复印件;
3. 应届生:学生证或教务部门证明,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4. 往届生: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或提供学历在线认证报告;
5. 初试成绩单原件(若没有成绩单,则提供成绩打印件并注明查询网址和准考证号);
6. 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思想政治品德、学习工作情况等);
7. 考试诚信承诺书;
参考材料:
8. 大学英语四、六级等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复印件;
9. 其他能证明考生综合能力的材料。
未按时提交审核材料,或材料审核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提交合格材料的考生,将被认定为材料审查不合格,我院将取消该考生复试资格。
四、复试内容及形式
(一) 复试内容
1. 外语水平测试。口试,主要测试学生外语口头交流能力。
2. 专业能力测试。随机抽取试题,物理学专业测试主要内容为量子力学,学科教学(物理)测试主要内容为普通物理。
3. 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科阶段专业课程的掌握和应用能力,以及思想品德、心理素质、语言表达、专业技能、创新意识、实践能力、逻辑能力、兴趣爱好等情况。
(二)复试形式:线下现场复试。
五、复试时间及地点
(一)复试时间: 2024年4月13日上午9:00开始。
(二)复试地点:青海师范大学城北校区西二楼212会议室。
六、复试要求
考生参加复试前需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学院网页查看相关通知,熟悉相关政策。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诚信考试,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行为。如有违禁,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试题等相关资料复制、外泄(包括但不限于上传网络、提供给其他人或机构)等。如有违禁,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考生若逾期不参加复试,将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七、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1. 计算标准
★复试总评成绩的计算公式为:复试总评成绩=外语测试成绩×0.2+专业能力测试成绩×0.3+综合能力面试成绩×0.5。
★复试总评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即为复试合格。
2. 复试总评成绩和初试成绩(标准化)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标准化成绩(初试科目满分为500的专业,总成绩除以5得到标准化成绩;初试科目满分为300的专业,总成绩除以3得到标准化成绩)×0.6+复试总评成绩×0.4。
八、录取
(一)考生须参加所有复试环节的考核,在报考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内以总成绩排序,从初试和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复试成绩相同,按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取高分录取。)
(二)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如果招生指标有调整,招生录取工作按总成绩排序递补进行。
(四)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各专业拟录取通知。预期不确认,视为放弃。
九、联系咨询
(一)考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后老师,电话13679457102,邮箱houxy13@foxmail.com;
王老师,电话15110960566,邮箱manvict@foxmail.com。
十、其它
(一)本细则由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解释;
(二)未经事宜参照上级文件和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执行。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