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青海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要求,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学科(专业)及规模
我院2021年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名,其中物理学一级硕士点10人,学科教学(物理)17人,课程与教学论1人,目录外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2人(只接收0812和0775方向的调剂)。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以黄湘宁院长任组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主要负责人、研究生导师及纪检委员组成的物电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研究生招生的政策、规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招生计划调整方案、应急预案和相关组织保障工作及政策、纪律等培训、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的督导和巡查工作。
(二)物电学院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2个复试小组。复试前宣布各项复试工作要求、流程及复试细则;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保密、复试记录等工作;面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三、复试
(一)复试时间:4月20日之前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考生成绩达到B类考生分数线(详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符合调剂条件进入研究生复试。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数一般不低于专业招生计划的120%。
3.物电学院2021年复试工作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需要相关网络和电子设备。如果没有相应技术支持,请申请调剂的考生慎重选择我院。
(三)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根据今年复试要求,物电学院资格审核进行网络远程审核,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进行考生身份确认工作。请参加复试的学生,提供以下材料:
1.准考证(以提供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准考证为准);
2.身份证;
3.应届生:学生证和教务部门证明并提供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4.往届生: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供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5.初试成绩单原件(若没有成绩单,则提供成绩打印件并注明查询网址和准考证号);
6.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政治思想品德、学习工作情况)等材料;
7.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原件;
8.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并参加复试及准备工作,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试方式
统筹考虑目前疫情防控需要,物电学院决定2021年采取“云考场”网络进行远程复试,及时向参加复试学生详细公开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和相关要求。本校学生可在在线复试考场现场复试。
1.网络服务平台的调试,学院按照复试时间点提前进行调试,充分保证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确保网络远程复试工作顺利完成。
2.网络远程复试流程
(1)专业复试小组复试秘书提前通知复试学生网络远程复试时间段,让考生做好准备,复试当天按照复试时间点随机确定复试学生人数次序。
(2)复试前5分钟进行网络远程“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材料审核对比,并通知学生报到后需要提供以上材料及复印件备存。
(3)每名复试学生复试时间20-30分钟,学生放弃复试除外。
(4)远程复试要求学校和复试考生双方全程录音录像,作为备查依据。
(五)复试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科学性,科学评判考生学生综合素质,综合能力、科研能力、专业素养。学校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
1.外语水平测试,主要对外语听说能力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通过学生用英语自我介绍,老师用英语提问的方式。
2.专业能力测试,按《青海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组织口试。口试试题由物电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成员按照相似难度设置专业口试题库,现场由考生抽取三道试题,试题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满分为100分。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和复试笔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口试试题,满分100分(不计入总成绩),考生需要达到60分以上。
3.综合能力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统一。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论文综合考核;
(3)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6)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7)人文与科学素养;
(8)研究生培养需要的其它能力。
(六)复试合格标准和总评成绩
1.计算标准
★复试总评成绩的计算公式为:复试总评成绩=外语测试成绩+专业口试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2.5。
★外语水平测试、专业口试、综合素质面试三个单项的不加权成绩(即满分)均为100分。
★复试总评成绩在300分以上(含300分)者,即为复试合格。
2.复试总评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40%,初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60%;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该成绩不计入复试总评成绩,但要计入复试记录表,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实践能力(实验技能)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评成绩,只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四、调剂
(一)调剂时间
我校调剂时间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进行,考生可随时登陆我校官网(http://www.qhnu.edu.cn)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查阅有关具体安排。
(二)调剂条件
1.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必须满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的B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拟调剂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的B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综合考核学生综合素质,综合能力、科研能力、专业素养,择优遴选。
2.我院原则上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我院原则上只接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调剂生。我院不接受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调剂考生。我院没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3.考生填写和提供的信息务必准确真实,若提供错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调剂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调剂程序
1.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使用报名时生成的考生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该网填写调剂到我校的志愿;未在网上填写调剂志愿的考生,不安排复试。我院一概不接受电话、电邮、纸质等方式的调剂意向。
2.考生收到我院回复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进行确认。
3.考生应根据学院发布消息及时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测试和复试准备工作,积极做好相关设备准备和调试工作。因个人原因导致复试准备不足,无法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情况,需要考生自己承担相应后果。
(四)调剂工作原则
我院调剂时间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进行,至少开放12小时,根据招生计划及调剂人数可适当延长。
五、复试程序
(一)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二)考生需要及时关注复试信息,按照物电学院网络远程复试方案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复试。
(三)复试前,由复试小组认真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信息不符的学生不能参加复试。
(四)根据研招网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要求需要交纳平台系统使用费,具体标准及时关注公告,请参加复试研究生按照系统提示交纳相关费用。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组成由纪检、监察部门参加的巡视组到复试现场巡视;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上网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复试结束后10天内提出投诉和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和复议。
七、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通过我校复试的待录取研究生需要本人到当地2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纸质或电子版体检报告。
八、录取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单独录取;
(二)如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复试结束后,物电学院报送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
(四)复试成绩低于规定的合格分数的,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期间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报名考试中有舞弊行为(弄虚作假、替考、作弊等)的、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对录取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九、本方案如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时,执行国家规定。
十、本方案由物电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